本报 讯(记者裴晓兰) 男子安某酒后如厕时,搀扶他的酒友刘某因接电话松手,将其摔伤。昨天记者获悉,丰台法院判决酒友刘某承担10%的责任,赔偿安某2200余元。
安某诉称,今年3月7日晚,刘某约他喝酒。其间,他被刘某、尹某等频繁劝酒。次日苏醒后才发现自己头绑绷带睡在宾馆,他被告知是尹某将其打伤。安某认为,刘某邀他喝酒,未尽到监护责任,致其被尹某打伤,他起诉二人连带赔偿医疗费等共计2.5万余元。
尹某称,他是在安某等人喝完后才赶到,并未打安某。刘某表示,当晚他扶安某去饭店外解手,接电话时松开了搀扶的安某致其摔倒。事后,他将安某送到医院。
法院认为,安某醉酒后,行为能力已受到限制,刘某将其带至户外,没有妥善安置就松开搀扶的手,致其倒地受伤,负一定过错。安某应预见醉酒后可能产生的不良后果仍放任自己醉酒,负90%的主要责任,刘某负10%的责任,尹某没有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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